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生命线物探监测及修复工程——排水管网修复、交易城片区给水管网修复工程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F0102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岩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1)对现有道路排水管网修复、改造,管径DN 300-DN1600,(2)改造修复离心球墨铸铁给水管,管径DN100-DN400,(3)地下通道及隧道的高低压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最大管径DN1600,可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最大管径DN1600,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398519.0元,其中:暂列金额372180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900000元,甲供材料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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