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2024年度井盖集采项目
(二) 项目编号:GZDZ624DL1002918
(三)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 供货期:合同供货期暂定为500天,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七)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八) 采购内容:2024年度井盖集采项目,本项目共设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标段一 | 2024年度井盖集采项目(标段一) |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标段二 | 2024年度井盖集采项目(标段二) |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标段三 | 2024年度井盖集采项目(标段三) |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九)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7457755元,其中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如下:标段一:9153915元;标段二:9151920元;标段三:9151920元。
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投标综合单价超过对应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即双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同时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一)、提供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件;(二)、提供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项球墨铸铁井盖或球墨铸铁类产品销售(或供货)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元(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除外)。
注:(一)、单项销售(或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收款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及合同金额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及开具金额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供货内容、生产制造商、最终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关于合同供货内容的承诺函和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数量等发票关键信息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发票信息的资料,不纳入业绩计算。
4、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5、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6、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廉洁承诺书》。
7、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设三个标段,每个标段为独立标段、不与其他标段相关联,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1.投标人同时参投两个或以上数量标段时,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内容应保持一致,价格部分和技术部分应针对对应标段予以编制,多个标段可共用1个项目负责人、1套项目管理人员、1套机械设备的人员配置。
2. 评标时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评审顺序进行,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2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保留先评标的标段的1个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资格,余下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各标段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方将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货物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累计结算金额不超合同价。
2、各标段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四、投标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一) 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二) 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招标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供应商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上午10:00。
(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1月29日 上午10:00-11: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八、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采购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9925733102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861101/3786062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7328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mail:liuhuan@ebidding.con
(三)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联系电话:19925733102
十、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25733102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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