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弋阳县城市管理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弋阳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弋阳县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弋发改审字【2025】95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项目总投资 | 6485.16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1234616.30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主要为凤凰大道(式平大道至旭日小区段)管网改造迎宾路(方志敏大道至白马大道段)管网改造及21个合流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共新改建DN300-DN4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约 2.1 公里,d400-d1800钢筋混凝士管道约 1.1公里、DN200-DN600HDPE缠绕增强管(B)型约33.6公里,及沉泥井、检查井、路面修复等配套建设。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弋阳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最终时间为准)至少施工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98.77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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