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穿大秦铁路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本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穿大秦铁路工程,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工程概况:御河是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桑干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西北部的三义泉乡三岔河村。御河主要支流有圈子河、万泉河、淤泥河、十里河。御河全长155km,控制流域面积5016km²,其中大同市境内长77km,流域面积2529km²。
本工程位于大同市御河下游段,起点为大秦铁路桥,终点为御河入桑干河口,长18km。工程主要由浅滩湿地,滩面绿化,加压泵站,压力管线,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组成。
根据管道规划走向,输水管道与大秦铁路交叉共1处。管内两条灌溉管道,管径为DN1000和DN600,设计压力为1.0MPa,材质为球墨铸铁管;
2.2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涉铁段顶管,包括基坑防护、防护套管顶进、顶后注浆加固、套管回填、基坑回填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3项目编号:BHZB-2024-TY/1034;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方案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批;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成果应满足设计阶段深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铁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5本次供应商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得规定;
3.6本项目询比截止日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询比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询比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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