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比选 项目 衡阳市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 比选 人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 现对 衡阳市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名称: 衡阳市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
2.2、比选内容:衡阳市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书及后续施工服务。
2. 3、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量:(1)对珠晖区及雁峰区构建DMA小区、压力监测点、改造消防栓等;(2)城区市政主干管更新改造12条;(3)更新改造城区17个老旧小区供水管网。(4)主要工程量:1.DMA小区构建40个、压力监测点40个、改造消防栓40个。2.原市政供水管道更新改造球墨铸铁管( DN100-DN1000) 10106米,63PE管312米,DN800口径PE管456米。3.共改造老旧小区管网31128米,其中球墨铸铁管:( DN100-DN300) 18896米,DN63PE管11632米,镀锌钢管( DN50-DN80) 600米。
2. 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 5 、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书并出具成果文件。
2. 6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1 本次 比选 要求 参选人 须具有与本 比选项目 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①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②参选 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③湖南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
3.1. 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
3.2 本次 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参选 。
3.3 其他要求: 参与本次参选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参选的企业在参选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选后,发现中选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参选,比选人将依法处理) 。
凡有意参加 参选 者, 请于请于2024年 8 月 5 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