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期项目金开线(金井水厂-白沙集镇)、路青线(明月村-路口社区)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22〕560号 (批文名称 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县 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PE管道进行改造,替换为DN300球墨铸铁管;在省道S319与村道C11交叉处,设置一根DN63PE支管,沿省道S319铺设至原有 T口井K0+117.67进行碰通;在主管K2+828.594处设置一根DN200球墨铸铁支管,沿省道S319铺设至原有T口井K0+309进行碰 通,在该T口井三通处设置DN200X63异径阀门连接新建DN63PE管,沿省道S319铺设至原有T口井K0+516.51进行碰通。在 S319途经其他村组或用水单位时规划布置T口井预留闸阀。共铺设管道5576.74m,其中:铺设DN300球墨铸铁管 4589.01m,DN200球墨铸铁管304.63m,DN300内外涂塑钢管258.20m,DN200内外涂塑钢管20.43m,DN63PE管404.47m ; 新建闸阀井29座,新建浆砌石挡土墙273.83m,镇支墩43处,估算总投资额 783.26万元;(2)路青线(明月村-路口社区)新铺 设 DN200 球墨铸铁管 1591.61m,DN500 球墨铸铁管 5340.47m;DN500 内外涂塑钢管877.97m,在途经其他村组或用水单位 时布置T口井预留闸阀:新建闸阀井 68 座(含排气、排泥),消防栓5座,新建浆砌石挡土墙 525m,镇支墩 21 处,估算总投资 额1530.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计划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 A )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 适 用 于 所 有 水 利 工 程 或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标 准 > 的 通 知 》 ( 建 市 〔 2014 〕 159 号 ) 规 定 可 由 三 级 资 质 企 业 承 担 的 水 利 工 程 )
3.4 □( B )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施工业绩; ( 适 用 于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标 准 > 的 通 知 》 ( 建 市 〔 2014 〕 159 号 ) 规 定 必 须 由 二 级 以 上 ( 含 二 级 ) 资 质 企 业 才 能 承 担 的 水 利 工 程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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