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凤山路支农路道口至泰合家园供热、给水管线配套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凤山路支农路道口至泰合家园供热、给水管线配套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2-00123 项目名称:凤城市凤山路支农路道口至泰合家园供热、给水管线配套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950,203.8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203.85元 采购需求:项目的主要工程量:1、给水部分:球墨铸铁给水管DN200795米,砖砌阀门井4座(含蝶阀4台),室外地下式消火栓井8座。2、供暖部分:采暖管道为预制保温管,管道总长度1632.8m.其中管径DN150,1622.8m.管径DN100,10m.砖砌阀门井3座(含钢制蝶阀6台)。3、恢复沥青路面约2500平米。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满足使用需求。(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六、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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