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大兴镇梅江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1】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壁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水利发展资金和专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壁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镇街、双柏村、万民村、 高桥村、龙飞村等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修建一条DN300球墨铸铁供水主管道,同时配PE(100级)复合给水支管段将万民村、高桥村、龙飞村并入大兴水厂供水范围并给双柏村、朝元村、长隆村、平安村、石鼻村补水,工程管线全长9.46km。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暂定金额:518.643486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璧山区大兴镇梅江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施工图册》所包含的道理工程、给水工程、信息仪表采购及附属设施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2 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实施:
(1)本工程管道埋深高于地下水位线,不考虑降水措施
(2)本工程余方弃置起点为施工现场,终点为白路坡下,运距为1.5km。
(3)过街道路、人行道拆除厚度按20cm实施。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给水管道施工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7-5 | |
联系人: | 钱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35444345 | 联系电话: | 18523344630 |
传真: | 传真: | 023-67081200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章推荐: